中共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来源:市质监局    时间:2016年04月14日

  酒质监党组〔2016〕11号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中央决定,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酒组通字〔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这次学习教育,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基本要求的重要举措。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思想理论教育,努力用党章的思想和理论教育管理党员,对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大意义。要重点解决广大党员在理想信念、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工作标准和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科技兴检的使命意识、自主创新的发展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踏实工作的职责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全市质监事业快速发展,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胜利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学习党章党规。要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章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促使广大党员学习有收获、认识有提高、心灵受震撼,时刻绷紧立党为公这根弦。

  (二)学习系列讲话。要结合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以及在十八届中纪委历次全会上的讲话,以《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等书籍为主要教材,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认真加以学习贯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自身学习的成果,带动和影响其他党员共同学习,不断拓展学习讲话精神的广度和深度。

  (三)做合格党员。全体党员都要紧密结合本职岗位要求,自觉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自觉做到政治信念坚定,遵守党章、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与局党组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履职尽责,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按时保质的完成各项任务。勇于创新,积极为建设法制质监建言献策;自觉树立强烈的团队意识,工作中团结协作,敢挑重担,保持坚定的执行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三、方法措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大致按四个步骤进行:

  (一)理论学习。“两学一做”,基础在“学”。把每周五下午固定为党日活动时间,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会为基本形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通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到在政治上站稳立场、思想上辨明方向、行动上令行禁止。局党组将组织专题辅导,共设置五个专题:一是认真学习党章,把践行党章作为党员最高行为准则;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三是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带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四是严守党的纪律,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表率;五是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要在党组专题辅导后,组织所属党员搞好讨论交流,引导所属党员在思想碰撞中明辨是非,进一步打牢大家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每个党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上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各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并及时梳理学习教育过程中广大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组织答疑解惑。

  在深入学习、融会贯通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在每个专题结束后,都要写出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通过党小组讨论,各支部推荐,党总支遴选,评选出30篇优秀心得体会进行总支交流,并结集成册。

  (二)对照检查。“两学一做”,关键在“做”。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广大党员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对照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要严格对照党章要求,搞好“四查”:对照入党誓词查信念。主要查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看党性意识是否弱化,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在党不言党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对照党章查思想。查精神状态是否振奋,是否存在消极懈怠、盲目自满、不求上进、思想僵化的问题,着力解决精神空虚、迷失,政治头脑不清醒、立场不坚定的问题。对照纪律规矩要求查作风。查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甚至违规违纪的问题。对照职责查担当。查事业心、责任感与新形势新任务是否相适应,自身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是否相适应,在单位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明显,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通过对照检查,使全体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每一名党员要根据“四查”内容,写出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年底前,结合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所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并接受其他同志的批评和建议。领导干部党员要按照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并与其他党员一起参加民主测评。

  (三)整改落实。整改要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每名党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进行重点帮助,对问题严重的要作出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视情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党支部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分析讲评,加强督促检查,并根据带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措施(党员个人整改措施要在各支部存档,各支部整改措施要交市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要按照“六个落实”的具体要求,注重活学活用,指导工作实践。要继续深化“先锋引领”活动,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以及组建党员社区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践行,把学习党章党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热情体现到履职尽责、推进具体工作中。严格以党章党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3442”党建工作思路建强基层党组织,以“四铁”目标锻造过硬的党员队伍。

  “七一”前,在全系统不同岗位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两学一做”优秀共产党员和3个“两学一做”工作成绩突出的模范党支部。

  (四)抓日常、抓经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而是面对全体党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措施。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长期任务,深入抓、反复抓,不能满足于上几次课、开几次会、搞几次活动。通过反复的学习和实践,确保每名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要按照“两学一做”标准要求,及时总结搞好党员教育、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并运用到党的经常性建设中,渗透到推动单位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及时总结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升华为管长远、提效能的长效制度,促进单位风气进一步纯正,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党支部书记要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亲自部署,认真谋划、精心实施,带头参加活动,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市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学习教育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

  (二)完成硬性指标。要制订出联系实际的学习教育计划,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有详细记录。党支部组织学习讨论记录不少于18次;支部书记专题辅导党课不少于3次,答疑解惑不少于2次;支委成员辅导党课每人不少于1次;每位党员参加活动不少于12次、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5篇、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0字。要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完善“流动党员跟踪管理教育”、“星级党员量化评比”、“党员身份亮出来”等措施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建工作。

  (三)务求取得实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各单位要围绕学习教育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活动的针对性上下功夫,力求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提升党员素质、增强所属人员服务意识的有利契机,促进全系统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

  中共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