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成立“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酒质监党组〔2016〕10号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局学习教育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经2016年3月9日市局党组会议决定,成立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对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扎实有效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推进。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创业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 明 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马 明 市局党总支副书记、质量监督科科长
成 员:柴 军 市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特监科科长
海晓荣 市局经开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何 帆 市计量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闫爱锋 市质检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白学升 市特检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张国荣 市质量技术稽查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明(兼) 市局党总支副书记、质量监督科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商建录 市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成员:李明渊,鲁鸿宇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学习教育的指示精神,研究确定全局教育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全局学习教育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全局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学习教育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随时掌握教育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2.做好局领导班子到分管单位党支部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协调联系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学习教育各环节做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4.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5.组织学习教育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活动情况;
6.收集汇总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的反映、建议和投诉,转领导小组处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