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办理车用气瓶安装(俗称“油改气”)资格,应依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1级(车用气瓶)安装相关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配置资源条件(人员、设备、厂房场地等)、建立质保体系,向省政府政务大厅(省质监局窗口)提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办理程序为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全过程不收取费用。 2、个体车辆拥有者(轿车车主)对现有燃油汽车进行燃气汽车改装(俗称双燃料汽车“油改气”)的,应选择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安装”资格的专业改装企业实施,具体手续及费用请咨询实施改装业务的改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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